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3、如果已经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书,我不知道你在辞书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没签合同自动辞职能获得哪些赔偿
  
  没签合同自动辞职,可获得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补偿。
  
  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若是因为一些情况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一般如果是因为自己原因辞职,需要提前30天时间通知用人单位,此时并不需要经过单位的批准。若是因为单位有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从而导致劳动者提出辞职的话,那么允许马上走人,同时这样的情况下也是不需要单位批准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应该怎么办
      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之中。随之城市的房价也越来越高,二手房就成为了另一种选择。在买卖二手房时,会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如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其构成要件就是罪名确立的一个重要标准,那到底如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就要从此......


·征地拆迁中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征地拆迁中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审理前的工作是什么
      民事诉状提交到了法庭以后工作人员也不是说在没有开庭审理之前就无事可做了,实际上接收到每一种民事诉讼状工作人员就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准备状态。并且......


·被行政拘留15天可以提前释放吗
      被行政拘留15天可以提前释放吗被行政拘留15天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案件,那么是可以提前释放的。被行政拘留的天数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来处理,对于行政拘......


·公司法股东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起诉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股东起诉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


·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
      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一、约定单方解除民法典律规定一般的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


·租房合同只有一方签字有效吗
      租房合同只有一方签字有效吗无效的,有双方的签字的合同有法律效益。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


·无偿转让经营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偿转让经营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无偿合同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信息、经营情况、无偿说明、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无偿合同是无偿转让经......


·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