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缓刑最短时间是多久

缓刑最短时间是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二、缓刑考验期满怎么办?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1、 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 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 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本身只是一种刑罚制度,自然也就谈不上刑罚,而适用缓刑有对应的考验期,至于这个考验期的期限,需要根据犯罪分子被判主刑的类型与具体的刑期来确定。通常如果主刑是拘役的话,则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个月。但要是主刑为有期徒刑的话,则此时缓刑考验期则不能少于一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第三者怀孕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
      第三者怀孕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如果小三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所以在刑法中......


·可以获得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职工入职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终止或终结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的因素多样,那......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您的生命安全,其质量的验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建筑工程的质量是要有专业的机构进行......


·一、女方怀孕离婚彩礼用退吗?
      一、女方怀孕离婚彩礼用退吗?1、怀孕离婚彩礼一般不退,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


·离婚婚内出轨赔偿是否存在
      离婚婚内出轨赔偿是否存在离婚后再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一般包括以下五种情形: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


·连云港租售同权房子是否有相关规定?
      连云港租售同权房子是否有相关规定?江苏连云港并没有明确的开始推行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


·新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意吗?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意吗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


·检察院最多几天批捕当事人?
      一、检察院最多几天批捕当事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进行逮捕的,检察机关应该在刑事拘留三日后作出决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


·人保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人保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