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今

如今,房子已经成为家庭必须解决的问题,很多人为了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甘愿当一辈子的房奴,因此,在购置房产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尽量完善相关手续和票据。那么,买房子办手续流程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相关资料。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
  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搜集整理的买房子办手续流程有哪些的相关资料,我们可以看出,购置房子的程序非常多,所需提供的材料也比较繁杂,在购置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准备好相关资料,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律师来获得更加专业的解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遗嘱显失公平怎么处理?
      一、遗嘱显失公平怎么处理?遗嘱显失公平,可以起诉,但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因为遗嘱不存在公平的问题。遗嘱是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包括继承人......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采购一些家用电器时会有售后保修期,除此之外工程也是有保修期的。所有工程在修建完之后都会有一定的......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法律后果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法律后果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


·一、二手房网签备案是否有效期?
      一、二手房网签备案是否有效期?二手房网签备案是不存在有效期的规定的,在办理时,只要约定的期限或生效、终止的条件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有时候在签订合同时实际上已经履行完合同了,所以很多人都会问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会太在意这个......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年底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的高峰期,对于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问题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注的核心问题,主要还是经济责任的......


·犯罪预备形态有什么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有什么特征?1、客观特征(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


·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最快几天放人
      一、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最快几天放人?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


·朋友欠钱不还高利贷骚扰我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高利贷骚扰怎么办?如果没有签字承担连带责来任就不用承担,可以将骚扰号码拉黑处理。另外,对方打骚扰电话已经影响了正常生活,而且高利贷......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多数案件在判决的时候,我国公民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存在争议的话,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此外,我国法律当中还规定有一些特别的案件属于一审终审的范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