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有时候在签订合同时实际上已经履行完合同了,所以很多人都会问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会太在意这个问题,我们国家的法律对这一问题有什么规定呢?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的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
  对于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等情况时,通常是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合同生效成立的时间,但是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同时合同另一方也接受,说明双方合同内容上达成了共识,意思表示一致,那么法律还是会认定该合同成立。当然,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另一方表示不接受的话,那么合同依旧视为不成立的。所以,如果当事人在签字之前已经履行完合同义务时,那么想要主张合同另一方依照合同履行义务的话,首先需要举证自己的确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同时合同另一方时候对当事人所履行的义务表示接受。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履行情况说明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目的实现的根本条件,也是合同关系消灭的最正常的原因。由此可见,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制度的中心内容,是合同法及其他一切制度的最终归宿或延伸。执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都表现为当事人的积极行为,如执行合同规定的交付,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等。但在特殊情况下,消极的不作为也是合同的履行,如保密义务的执行即是。执行合同的义务,按合同订立的要求,须是全部合同义务都应执行,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但是,合同义务的执行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允许一项一项地执行,这是合同的部分履行;合同存在的客观环境不同,有可能合同的部分义务无法执行,这是合同的不履行;合同当事人的主观认识并非一致,实际中有的当事人不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这也是合同的不履行。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我们需要根据双方的协商之后确定,如果对方同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所以我们在实际情况中一定要和对方协商好之后再去做,最好是有一个说明,我们再这里也为您介绍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国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


·企业融资的五要素是什么?
      企业融资的五要素是什么企业融资是很常见的,融资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符合自己实际要求和利益的融资方式,但是选择好合适......


·童模肖像使用权同意书该怎么写?
      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肖像权,若想使用他人的肖像,是需要在平等的基础之上,拟定并签署童模肖像使用权同意书,此后可以在限定的时间范围之内,合法的使......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除了有条件的限制外,此时由于是需要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也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到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知识产权法保护对象是什么?
      知识产权法保护对象是什么??知识产权法保护对象是知识,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类型......


·一、临时工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按天算吗?
      一、临时工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按天算吗临时工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按天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夫妻两年不见可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不见可自动离婚吗?分居两年不见面也不可以自动离婚,法律上从来就没有规定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下可以自动离婚。既然结婚是需要两个人到民政局亲自......


·对于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
      对于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网签的房子能更名的,具体流程是首先要撤网签,然后去房管局要重新网签的材料,然后才能重新备案签新的合同。据了解,网上签......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对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


·一、离婚孩子上大学了还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孩子上大学了还给抚养费吗?离婚孩子上大学了原则上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


·昆明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昆明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在商品时代,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越来越多的人和企业会进行相互的股权转让。我们都知道,股权转让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