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高空坠物侵权是什么意思?

在大城市,高层建筑物很多,小区物业应该尽到管理的责任,在大风天气提醒业主关好门窗,防止物品掉落。一旦有物品从高空坠落,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各方在解决高空坠物纠纷案件中,可能参考民法典和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那么,高空坠物侵权是什么意思?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高空坠物侵权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在高空坠物来源明确的情况下,侵权责任人身份明确,该坠物的责任人,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等负有监管注意义务的人,承担对物的替代责任。另外,在主观过错的认定上,高空坠物采用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倒置,由责任人就其没有过错进行举证,大大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压力,有利于无辜受害人的权利保护,也有利于促进责任人谨慎监管、积极防范坠落风险。
  二、工地如何防范高空坠物事故?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均制定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项目部同各分包班组签定由关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协议。2、对职工进行高空作业操作方法、操作技术、操作要点,防护用品等安全技术教育和高空坠落事故的预防措施教育,特种高空作业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签字交底。3、每年对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合格方可上岗。凡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严重贫血的职工,随时调离高空作业,班组长、工长要随时掌握每个职工体质变化和思想情况,对有病、休息不好,思想包袱重的工人不分配他们在高空作业。4、严格执法,把住关口,国家、部、省都规定了安全法规,个工作都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这些法规和规程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做到领班领导、工人不违章作业。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高空坠物侵权是什么意思吧。高空坠物可能导致无辜的路人伤残或者给车辆造成损害。在追究侵权责任的时候,能够明确侵权方的,自然由其承担民事赔偿。如果找不到高空抛物的元凶,小区其它业主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平均承担侵权责任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很多重大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醉驾或者酒驾造成的,造成交通事故之后就会给......


·合伙企业法人变更安全么
      合伙企业法人变更安全么公司法人变更大概意思就是一个公司法人代表的更替。一般的变更仅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即可,若涉及公司合并与分立,则还需公告。......


·黑龙江肇东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是怎样的?
      黑龙江肇东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是怎样的?一、黑龙江肇东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是怎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按照其中的内容来......


·注册资金是指单位在建立时,所需要的投入成本,其目的是为了具有
      注册资金是指单位在建立时,所需要的投入成本,其目的是为了具有偿债能力。一般注册资金越大,所承担的风险越大,越容易拉大单。那么,营业执照上的注......


·被判处缓刑是否还需要坐牢
      被判处缓刑是否还需要坐牢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处罚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


·有些劳动者可能本身的工作比较轻松
      有些劳动者可能本身的工作比较轻松,而为了能够挣更多的钱,就会利用自己空闲的时候,格外再找一份工作。而此时却也向第二家单位隐瞒了自己已有工作的......


·一、父母出一部分钱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父母出一部分钱离婚房产怎么分?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


·法院判1年缓刑1年什么意思
      法院判1年缓刑1年什么意思?就是在判决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一年有期徒刑就不再实施了。如果在这特定的考验期内犯罪人有其他违法犯罪行......


·破产清算法院费用是多少?
      破产清算法院费用是多少?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加快,大大小小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然而,市场是瞬息万变的,时刻都有企业在兴起,也时刻有企业面......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程序是什么?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程序是什么?股权转让评估程序国有股权转让既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