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拿结业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一、拿结业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拿结业证不可以签劳动合同,因为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话,必须是已经毕业的学生,如果没有拿到毕业证的话,他是不具有相应的合同签订的主体的,所以,没有相关方面的资格不能够签订。
  
  1、在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
  
  2、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4、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5、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
  
  (1)就业协议由三方当事人签订,而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当事人签订;
  
  (2)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尚未毕业,还仍然是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3)就业协议仅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即将形成劳动关系及形成劳动关系后,双方应当履行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的约定和确认,不具备劳动法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合同条款。
  
  二、签订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劳务合同的性质
  
  1、根据劳务合同,允诺提供劳务的人负有提供约定劳务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负有给付约定报酬的义务。
  
  2、劳务合同的标的可以是任何形式的劳务。
  
  3、禁止歧视。
  
  (1)雇主于达成协议或者采取措施时,特别是在建立劳动关系、提职、发布指令、或者发出解约通知时,不得因雇员的性别而歧视雇员。但当协议或者措施的标的是雇员所从事的职业种类,而且这一职业要求一定的性别作为其不可放弃的条件时,允许因性别不同而区别对待。发生争议时,如果雇员以事实证明其因性别而受到歧视是可信的,则雇主承担举证责任,用与性别无关的客观理由来证明区别对待是正当的,或者性别是从事该项职业的必须的条件。
  
  (2)在建立劳动关系时,雇主违反本条第一款的禁止歧视规定时,受到歧视的求职者可以要求以金钱作为适当赔偿,最高金额为三个月工资。月工资的标准是,在假定求职者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雇主当月允诺支付给求职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条件下的金钱和实物工资。
  
  (3)、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如果雇主违反本条第一款的禁止歧视规定的理由不成立,则无权要求建立劳动关系。
  
  (4)、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请求权必须自收到拒绝通知后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主张。
  
  (5)、如果不存在升职请求权,则本条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规定相应适用于升职。
  
  4、工作职位招标
  
  5、雇主既不得以公开方式,也不得在企业内部将某个工作职位只对男性或只对女性进行招聘,除非具备第一条第一款第二句的情形。
  
  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如果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必须要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比如说在校的大学生就没有办法和某个用人单位之间建立起这样的一种关系,除非说已经拿到了毕业证,顺利的毕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农村离婚财产土地可以分吗
      土地自古以来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农民家庭的财产中的重要的礼物。在国民素质逐渐提高的今日,在家庭面临破碎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更加注意维护自己......


·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从事的是危险工作很容易遭受到工伤,劳动者在面对工伤事故时,应当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通过正当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获得赔......


·一、离婚后办理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后办理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那么,离婚时房子怎么分?这同样也要分情况进行考量。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


·上诉庭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上诉庭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上诉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协议算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协议不算劳动合同,欠缺合同必要条款。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


·犯罪分子犯贩毒案可以判缓刑吗?
      犯罪分子犯贩毒案可以判缓刑吗?贩卖一克冰毒,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轻是三个月管制并处罚金或者一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认罪悔......


·犯罪未遂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方面
      犯罪未遂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方面一、犯罪未遂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方面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


·任意解除权与任意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任意解除权与任意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


·离婚后再去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