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员工遇到还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如果员工遇到还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想要离开公司,那么该怎么办。现在的辞职程序一般来说需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递交申请,您对于辞职没签合同要提前30天吗?这个问题非常的关注,所以我们为您整理解答了这个问题。供您参考。辞职没签合同要提前30天吗?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可以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可以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事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是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使用解除劳动关系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工资可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拖欠工资。也可以通过当地仲裁申请裁决支付双倍工资。试用期的劳动者只需要提前3天口头通知辞职就可以了,如果不是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辞职,因为单位没有与你签合同,属于严重违法,实际上你可以随时离职的。单位必须按照你的具体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况且需要支付你20多天的双倍工资,如果不是试用期,还有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还需要补交保险。辞职没签合同要提前30天吗?上面为您整理了六种可以随时递交辞职申请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您有符合以上六种情况下的一种,那么你可以不用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报告。就算您与公司还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关系。补充一点,用人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就用人是不合法的,所以您在找工作是一定要小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过年加班涨工资通知有哪些法律规定
      过年加班涨工资通知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三倍加班工资报酬,而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


·一、交通事故赔偿钱与责任划分有关系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钱与责任划分有关系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跟责任划分肯定是有关系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商品房交钥匙等于交房吗
      商品房交钥匙等于交房吗一、商品房交钥匙等于交房吗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审判实践存......


·骗婚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骗婚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婚姻诈骗俗称“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婚姻诈骗,往往是以择偶难的中青年或离异者为对象,以结婚为幌子,......


·合水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合水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涉及到的居民的数量很多,牵涉到人民群众利益的面也就非常广。城市中的拆迁和农村的拆迁标准是不同的,地区与地区之间......


·人事经理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申请仲裁该如何处理?
      人事经理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申请仲裁该如何处理?我们都知道在单位里位,老板为了公司更好的管理,在每一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专门的负责人来管理员工,......


·宅基地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分配?
      宅基地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分配?《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


·租女友回家过年受法律保护吗?
      近些年来,人们对于婚姻有了不一样的态度,很多人考虑到了柴米油盐酱醋茶拥挤繁杂的婚后生活,患上了“婚姻恐惧症”,结婚率逐年下降。年关将近,在外......


·侵犯名誉权案件诉讼时效是多少
      侵犯名誉权案件诉讼时效是多少名誉权受侵犯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


·抚恤金如何分配 有什么标准
      抚恤金如何分配有什么标准抚恤金作为一种国家对于特殊人员的精神抚慰、物质抚慰以及经济补偿,在分配方面也有着一定的标准,按照人群的不同,情况的不......


·举报非法集资应该到哪个部门
      非法集资给您的印象都是非常差的,不少朋友也遭受到了伤害,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您举报非法集资也是不少,目的就是共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不再让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