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宅基地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分配?

宅基地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分配?
  
  《土地管理法》] 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按照共同共有的法理,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不产生份额的问题。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首先宅基地不是属于个人的,所以不能进行分割和继承。只有当宅基地所在的社区、村户进行相关的拆迁的时候,那么宅基地所拆迁的钱按照家庭人口进行平均分割,任何人不得多拿。如果有人户口是在拆迁户口中,却没有分到钱可以进行法律诉讼,拿回自己应得的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产债权债务的转让
      房产债权债务的转让(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


·法院在清算破产程序中的作用是什么?
      法院在清算破产程序中的作用是什么?企业从设立到注销是一个健康的发展历程,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不良等事项,而......


·装修公司的分公司有权限签合同了吗?
      装修公司的分公司有权限签合同了吗?不可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


·离婚时保险财产怎么分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时保险财产怎么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


·农村土地收益的继承是如何进行分配的?
      农村土地收益的继承可以按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分配;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有配偶、子女、以及还有父母;而第二......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


·网络金融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如今的时代是个网络与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很多的事情都能在互联网上解决,这也催生了网络诈骗的诞生。一个电话或者是一个......


·一、继承遗产的诉讼时效何时开始计算?
      一、继承遗产的诉讼时效何时开始计算?继承遗产的诉讼时效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设立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设立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一、设立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


·老人重组家庭财产分配时继子女可以分配到财产吗?
      老人重组家庭财产分配时继子女可以分配到财产吗?老人重组家庭财产分配时继子女可以分配到财产,不论初婚还是再婚,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都是以婚姻关系......


·随着地产业的兴盛,各种高楼大厦争先恐后的出现在城市的各个地方
      随着地产业的兴盛,各种高楼大厦争先恐后的出现在城市的各个地方,而跟随这种快速而忙碌的工程建设而来的就是质量和安全问题,近年来不停出现的耸人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