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车辆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购买新车的时候肯定是必须要买交强险的,可能车主在交纳交强险的相关费用的时候,工作人员也会顺便的给车主介绍一些其他的保险类别。有些车主可能对于工作人员滔滔不绝的介绍还是心存疑惑的,就像比较热门的车辆划痕险,很多人都不清楚,在我国车辆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一、在我国车辆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汽车有必要买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一般保险公司对划痕险有15%的免赔。而且划痕险分保额,最低两千还有五千等等。每次赔付后,相应冲减保额。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其出险次数是计入当年出险总次数当中的。在年度保单内是不限制次数的,赔偿额度不能超过保额限制。建议车主考虑一次性处理所有划痕,不必每次因为一点小伤报案,因为次数也会影响次年续保的优惠幅度。
  二、划痕险保险理赔
  如果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就可以由划痕险来赔,但是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而导致的汽车漆面的划痕,就不在划痕险理赔范围了。由于划痕险的赔付率普遍在200%到300%间,基本上处于亏损运营,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只针对新购买的车或者两三年内新车承保。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5000元。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两千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此外,不少保险公司都对划痕险设置了免赔额,免赔率在15%到20%不等。
  三、车辆划痕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1、出险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请您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为你安排相应人员到出险现场查勘定损,并且告诉您理赔所需要的单证,并进行相应的理赔引导。2、现场查勘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电话后,会第一时间安排查勘定损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勘查和处理,和事主商定损失额度和维修方式。同时初步收集理赔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提醒您保存理赔所需的单证。若事主因伤在医院治疗,理赔人员将去医院与您沟通协商。3、提交理赔申请准备好理赔所需要的单证后,可到当地保险公司柜台申请办理理赔。对于当地没有理赔网点或者到柜台申请不方便的用户,部分公司支持将理赔申请材料邮寄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4、理赔审核保险公司接收理赔材料后,进行理赔调查及审核。5、理赔决定审核过后,保险公司会及时作出理赔决定。决定赔付的,将发送赔付通知,并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支付保险金。决定不予赔付的,将发送拒赔通知,并退还相应的申请材料。还是建议您先来了解一下车辆划痕险所起到的具体作用,相信多数人在真正了解了何谓车辆划痕险以后,还是会购买的。不过如果经济条件有限的话,车辆划痕险也不是必须要买的,现在车辆划痕险的保费都在几百元左右。新手司机最容易发生车辆剐蹭,我们认为购买划痕险还是挺有保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一、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


·挪用公款如何定罪量刑?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实也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否则也只是一般的违纪行为,即使会有处罚但也不会涉......


·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一、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拆迁补偿可以协商解决。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


·夫妻离婚后怎么变更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夫妻离婚后怎么变更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


·行政诉讼中符合再审的情形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符合再审的情形是什么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


·仓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一、仓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1、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二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名誉权侵权受损可以要求赔偿吗?
      名誉权侵权受损可以要求赔偿吗?名誉权侵权受损可以要求赔偿,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


·刑事法律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法律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的内容是什么?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发布时间是2003年7月11日。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一、离婚如何才不给抚养费?
      一、离婚如何才不给抚养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所谓抚养,就是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饮食以及其他生活方面。如果夫妻......


·侵权责任法中雇佣合同有什么作用?
      侵权责任法中雇佣合同有什么作用根据传统民法“谁过错,谁负责”的理念,雇员致损应当由其自行负责,但雇主责任条款明确规定虽然雇主本身不是实施侵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