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的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的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的判决是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现行婚姻法关于财产的有关规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婚姻法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设置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在共同生活中的经济需要,解决在夫妻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约定无效等情况下的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法定财产制是法律预先设置而仅在无财产制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是对约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必然存在夫妻间的财产法律关系。婚姻关系当事人要么选择事先约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要么就直接适用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定财产制的适用也是当事人对夫妻财产关系的一种选择。因此,法定夫妻财产制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财产制度。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从上述新规定可以看出,修订后的婚姻法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上沿用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有财产,夫妻双方按共同共有原则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婚姻关系终止时才予以分割。共同财产制符合婚姻生活共同体的本质特征,有利于保障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往往是妻方)的权益,实现夫妻家庭地位事实上的平等。采取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国家,又分别采用一般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等不同共有范围的共同财产制。一般共同制,指夫妻各自的财产,不论是还是婚后财产,一律属于夫妻共有。巴西、荷兰等国以此种制度为法定夫妻财产制。劳动所得共同制,指仅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作为共同财产,其他财产仍旧归个人所有。婚后所得共同制,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法国的法定财产制即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当代社会,离婚要想将所有的关系都断绝清楚,其中最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需要将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作出一个合理的划分,否则是没有办法将关系弄清楚的,至于应当如何进行划分,实际上我国法律对于认定是有详细的司法解释规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出租人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一、出租人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是什么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


·要约邀请行为包括哪些?
      要约邀请行为包括哪些?要约邀请可能听起来比较难理解,其实我们平时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比如商店邮寄的商品价目表,就属于商家的要约邀请。那么什么......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


·股权变更未做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股权变更未做股东会决议有效吗?也是有效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转让要进行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


·离婚时幼儿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时幼儿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一、离婚时幼儿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期房抵押什么意思?如何办理?
      如果我们手头有和开发商签署的购买期房合同,在我们面临资金短缺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期房抵押的方式来获得贷款。那么期房抵押什么意思?办理期房抵押......


·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一、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指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雷电、......


·在离婚之后该怎样追加抚养费
      若一方在离婚之后,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话,这其实也是可以的。而现实中却只有很少人知道应该怎样追加抚养费,因而就导致走了很多冤枉路。接下来,我......


·遭遇家庭暴力能要求赔偿吗,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遭遇家庭暴力能要求赔偿吗,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一、家庭暴力是否赔偿问题(一)我国《婚姻法》规定遭遇家庭暴力而离婚的,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赔偿的......


·法律规定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
      法律规定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一、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保单质押率的含义是什么
      保单质押率的含义是什么一、保单质押率的含义保单质押率,实际是保单质押贷款利率。保单质押贷款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