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变更未做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股权变更未做股东会决议有效吗?也是有效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转让要进行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办理股权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三、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综上所述,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它股东或者第三人,股权变更登记不需要股东会决议这个文件,股东之间转让的,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如对外转让变更,需要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变更登记由公司经办人去工商部门办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其
      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其实各个国家对于一些外商投资者都是非常欢迎的。比如我国,近几年有一些外国的企业家在我......


·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我们国家是十分重视知识方面的权力的,比如说专利权的话就是其中的一种,知识产权很多人对于专利权并不是特别的清楚......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对债权债务及其相关问题,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要十分谨慎。尤其是在面对债务难以摆脱,债......


·酒后持刀伤人未遂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酒后持刀伤人未遂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酒后持刀伤人未遂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


·逮捕令下来什么时候判刑?
      一、逮捕令下来什么时候判刑一般来说,五个月内是上限,都是合法的,快的可能三个月左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年内不得考驾照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年内不得考驾照营运类机动车指从事道路运输的盈利性目的的机动车辆,像平时的公交车,客车,大型货车等,这些都属于营运机动车。所......


·侵害名誉权精神赔偿哪些方面
      侵害名誉权精神赔偿哪些方面侵犯名誉权,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赔偿,1、财产损害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


·审查起诉超时限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审查起诉超时限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一、审查起诉超时限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何区别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何区别一、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何区别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视频作证效力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视频作证效力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视频作证效力是怎样的?证人如果不出庭作证,则证言效力将会大大降低。一旦有与该证......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