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零口供贩毒间接证据可以定罪吗?

零口供贩毒间接证据可以定罪吗?只有间接证据而且还零口供,一般是定不了案的,一是要补充侦察获取证据,二是要获得嫌疑人或罪犯的口供与事实。如果凭零口供与间接证据来定案,则要进行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如果无罪推定认为不能构成犯罪则不能定罪,如果无罪推定中不能排除其有罪则要转化有罪推定,这要通过相应的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来指导侦,与事实片断与过程还原方段来形成完全有效的证据体系。二、司法解释“零口供”案件,是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只作无罪的辩解,或保持沉默、缄口不言的情形。而“零口供”案件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直接证据的零口供案件;如有被害人或目击证人的证言能够直接指认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直接、全面地反映犯罪行为整个过程,这类证据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作用,此时被告人的“零口供”只是其抱有侥幸、顽抗心理的表现,对证据体系的形成影响不大。而另外一类是只有间接证据的“零口供”案件,此类案件需要有间接证据之间相互拼接、环环相扣,重新“塑造”出主要案件事实,因此对证据本身及其证明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间接证据的“零口供”案件大量涌现,使得认定案件的证据要求越来越高,笔者认为,此类案件的成案,需要运用如下证据规则:坚持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导侦查。“零口供”案件的层出不穷,迫使我们在侦查中应更加注重口供以外的其他证据的采集和固定。而为保证取得的证据最终能够成为定案的依据,必须杜绝非法证据的产生。因此,在调取证据过程中,一方面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并对调取证据的每一步采取相应的方式予以固定,对证据的形成过程做详尽的描述和记载;另一方面,很多证据的形成和灭失具有其自身的规律,如被破坏的现场、已变质的物证、已消逝的痕迹等,即使留下了一些痕迹或者与案件有关的物证,其证明力也已大大减弱。因此,每一份证据都应注重取得的时机和程序,保证证据本身和取得的合法性。运用相互印证的证据支撑每一个“片段事实”。“片段事实”是指组成犯罪构成要件的每一部分事实,“片段事实”的真实,是“案件事实”真实的前提,而要达到“片段事实”的真实有相互印证的证据支撑,犯罪嫌疑人的每一句陈述或辩解都有可能成为相关证据的佐证,因此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就放弃对其讯问。对于贩毒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必须是基于充足的犯罪证据的基础上进行的,对于零口供的情况下,如果相关证据是充足的也是可以定罪判决的,但不存在直接的证据可以佐证犯罪事实的,那么司法机关是不可以进行定罪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赔偿要价高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要价高如何处理知道起诉对方就可以。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需要就医治疗的,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赔偿义务人应当......


·遗产继承必须被告出庭吗?
      一、遗产继承必须被告出庭吗?1、这个不是必须的,当然如果全部到庭更有助于案件事实的查清。从主体的角度而言,必须将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全部列为当事......


·非法用工致伤残,工伤赔偿怎么拿
      非法用工致伤残,工伤赔偿怎么拿?为减少单位的财政负担,有些单位直接收不满足劳动者条件的职工,比如童工。不过让这种不满足劳动者条件的人就岗,不......


·个人债务离婚时怎么偿还
      个人债务离婚时怎么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


·企业并购应注意什么风险
      首先,在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购方根据尽调报告披露的问题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其次,......


·刑法中的缓刑是什么意思?
      我们在平时生活中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法律名词“缓刑”,很多人都会根据字面的解释理解成为暂缓执行,因为一般触犯了国家的刑法都会被判处入狱服刑,很......


·我们知道,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
      我们知道,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的,否则该过户行为将无法顺利完成,也就意味着新房主将拿不到房产证,而离婚夫妻办理......


·一、离婚起诉能撤诉吗?
      一、离婚起诉能撤诉吗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


·诈骗罪单位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基本上对所有的违法犯罪的活动都规定的有犯罪主体。对诈骗罪也是如此,一般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普通公民,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都......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我们想注册公司的话,首先得有注册地址,这时可以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确定办公场所。租房就要和出租方签署租房合同,那么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怎......


·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
      一、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1、在逃指身份是嫌疑人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刑拘在逃,当然指的是被公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