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诉讼时效届满未提起诉讼还可以起诉吗?

民法诉讼时效届满未提起诉讼还可以起诉吗?可以,但一般不会受理,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对其殆于行使的民事权利的胜诉权,同时对义务人产生抗辩权,义务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权利人对其提出的履行义务的请求权。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而且基于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存在,义务人在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实体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则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指诉讼时效适用哪些权利。对此我国《民法通则》未作明文规定,但依学理解释,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及债权以外的财产权请求权。因为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在于消灭因权利人不行使权利而导致的法律关系的不稳定状态。因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因此,只有请求权性质的民事权利才适用诉讼时效,但也不是所有的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其他如所有权、人身权、形成权等权利均不适用诉讼时效。一般而言,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1)债权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中的财产返还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1)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等物权请求权;(2)停止侵害请求权、消除影响等债权请求权;(3)基于身份关系发生的请求权,例如抚养费、赡养费、离婚、解除收养关系等请求权;(4)基于财产共有关系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5)基于相邻关系发生的请求权;(6)基于储蓄存款、债券关系发生的请求权;(7)非财产性质的保护人身权的请求权。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司法机关在对相关诉讼案件进行受理时,首先就需要对诉讼时效是否符合受理的期限进行认定,如果发现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那么是可以不予受理的,但具体情况下,起诉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交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证据,来延长诉讼时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嘱拿去公证需要多少钱?
      遗嘱拿去公证需要多少钱?遗嘱拿去公证需要几百元左右。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


·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没有具体数额规定。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


·司法鉴定精神病人需要多长时间?
      我们通过法制节目,经常会看到有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法院要对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司法......


·在企业经营的时候总是会出现因为人手不够而向其他的
      在企业经营的时候总是会出现因为人手不够而向其他的合作企业借用相关的劳动力用以双方的合作项目,这样的关系在法律上是被称为借用劳动关系受到保护的......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3.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其涵义是......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


·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作为受伤的职工或者其家属,其实也是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的申请。当然,对于作出的......


·借名买房的现象在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
      借名买房的现象在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房地产买卖限购令的政策上。借名买房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说来,借名买......


·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一、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


·刑事诉讼一审判决上诉期是多久?
      虽然对于大多数的民事主体,一般是不会实施犯罪行为,且一般也不会受到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侵害,但是对于那些司法人员来说,由于在司法实践之中,依......


·死缓最多要服刑多少年?
      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其实可以对罪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死缓。但是被判死缓并不是说就死不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