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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
  
  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
  
  3.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其涵义是指适用金钱赔偿的精神损害时,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一个适当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4.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期望通过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
  
  5.确定法官有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原则。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或合议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过一定的造法活动,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
  
  二、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般来说,普通的交通事故时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者伤残的情况下才能主张,而且还要到法院起诉,获得法院支持后才能获赔。若是私了处理的话,那么这项赔偿是无法获得的。
  
  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小编以往分享的交通事故伤残案件中,大多数受害人根据自身伤残等级都获得了精神抚慰金1-10万元不等,但是小编一直未向大家着重说过一点:不是所有的伤残案件都可以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有时候即便自身的受伤情况评上了伤残等级,有资格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未必能够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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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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