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济南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济南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土地出让合同中包括哪些条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地址;2、土地的位置、面积、等级和地籍图;3、规划、市政设计要点;4、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及起止时间;5、出让金的币种、数额、交付方式及时间;6、交付土地的时间;7、动工开发日期;8、违约责任。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已给付的定金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土地管理部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保证金,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综上所述,济南企业或者个人拿到国有土地后,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出入金,并办理土地使用证。这个手续包括申请土地登记、权属核查及颁发土地证等环节。在国有土地使用证里面,会写清使用人姓名、土地使用年限及获取类型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业类合同(三)
      目  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城市房......


·合法夫妻在感情破裂后选择离婚
      合法夫妻在感情破裂后选择离婚,无法协议离婚的通常选择起诉离婚。但原告方不在被告方居住地居住,想离婚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吗。法院根据这类案件将如......


·2023年非法集资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关于非法集资行为规定了刑事上的处罚。比如说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都是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惩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普通老百姓都......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资格有哪些
      “北漂”这个词您应该不陌生,有很多人都是“北漂”一族。他们辛苦奋斗就是想在北京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


·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退税的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退税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退税的流程是怎样的?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提出申请,退税的流程如下:第一步:准备......


·关于房产继承权顺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房产继承权顺序的规定是怎样的?需要继承房产时,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对房产......


·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么?
      随着房产的不断增值,有些各种原因自己无法购房的人,为了能够购房,真是挖空了心思,甚至想出了借他人的名义买房的办法。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借名......


·一、一方有了精神病能离婚吗?
      一、一方有了精神病能离婚吗?是可以的;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的原则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


·一般缴税税票号码是什么?
      缴税是我国的个人还是企业都必须要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在法规中明确说明的一项,如果出现逃税漏税的现象就会收到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一般企业逃税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