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遗产国家规定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什么是遗产国家规定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一、什么是遗产国家规定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是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1、遗产继承顺序,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4、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产就是死者所留下的财产,只有继承者们才能获得,而对于遗产不仅是被继承者们所留下来的财产,而且对于所留下来的债权只要继承了这笔财产就有义务要偿还这笔债务,所以,在处理时就要结合民法典的条款来进行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自动离职工资不发怎么办
      自动离职工资不发怎么办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必须要约定清楚吗一、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必须要约定清楚吗?离婚协议书中一般应该约定清楚探望权的,包括探望权行驶的时间、方式、地......


·暑假工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暑假工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


·什么叫连带责任保证?什么叫一般保证
      在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人保或者物保的时候,此时还要做出选择,看是提供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不同的情况下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太一样的。现实中如果没有......


·酒驾处罚标准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酒驾处罚标准和醉驾处罚新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


·劳务外包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劳务外包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劳务外包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实质要件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


·一、婚前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以一方在结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五......


·简单的钢筋购销合同范本有什么内容?
      简单的钢筋购销合同范本有什么内容?钢筋购销合同购货方(甲方):供货方(乙方):第一条 目的及标的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


·一、因为搬迁辞退员工怎么进行赔偿?
      一、因为搬迁辞退员工怎么进行赔偿?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公司可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向员工支付额外月薪后终止劳动合同:1、因工作原因生病......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


·重大误解撤销权时间是多久?
      重大误解撤销权时间是多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收自身的认知限制,经常会对一件事情及其后果有错误的判断,有些甚至是重大误解。法律上亦有重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