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醉驾是监外执行吗?

一、醉驾是监外执行吗?
  
  2019醉驾不是监外执行,因为监外执行它具体的要想得到适用的话,必须要通过法定的申请程序来完成,并不是说所有的醉酒驾驶的行为,经过法院的定罪量刑之后就可以监外执行,还需要看当事人是否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在当代社会醉酒驾驶这种行为一旦发生的话,会严重的影响到交通方面的秩序,甚至是导致相关的财产和人员方面的损失,所以醉酒驾驶被定罪量刑,而这种定罪量刑的话,并不一定会导致监外执行的发生,需要看具体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祸平责误工费怎么算?
      车祸平责误工费怎么算?同等责任误工费也是都一半的;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


·装饰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装饰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虽然您都知道工程是需要质保期限的,但是对于工程完工后的装饰修缮工程质保期却不是很了解。特别是家庭装修的朋友们,在一......


·宁海县跃龙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宁海县跃龙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打造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度。政府信息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老百姓对此有知情权。宁海县......


·实物证据有什么特点,实物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实物证据有什么特点,实物证据的特点有哪些一、什么是实物证据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


·做亲子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亲子鉴定的原理是什么?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是一个家庭的新希望,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孩子跟父母做亲子鉴定来验明正身,比如孩子被拐,父母离异,司法鉴......


·有工伤的被辞退的公司怎么赔偿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有工伤的被辞退的公司怎么赔偿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劳动者工伤补助金,然后再根据劳动者的工龄补偿工龄赔偿款,如果劳动者被鉴定委员会评为丧失或......


·商标续展是变更地址吗?
      商标续展是变更地址吗?一、商标续展是变更地址吗?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


·合同附随义务能否对抗主要义务?
      合同附随义务能否对抗主要义务?这三种义务存在着以下的特点:第一,对合同的性质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主给付义务,例如交付货物转移所有权的是买卖合同,提......


·被公司强行裁员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被公司强行裁员赔偿标准怎么计算一、被公司强行裁员赔偿标准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


·犯洗钱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犯洗钱罪怎么判刑处罚(一)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票据权利瑕疵的四种情况
      票据权利的瑕疵的四种情况:伪造、变造、更改、涂销。(1)伪造,就是一种无中生有的行为,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为票据行为。伪造的后果:伪造人不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