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法院超期羁押怎么办?

如果法院超期羁押怎么办?如果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如何处理,法律规定了三种办法:一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二是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是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羁押,改为采取取保候审。如果到了法定期限不能办结,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则上应当释放。对于还需要继续侦查、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继续审理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二、超期羁押规定是怎样的所谓超期羁押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需要明确的是,对于超期羁押行为,显然是属于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但对于具体的羁押时间和原因的认定上,应当符合法律上的相关规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驶校车超载构成什么罪?
      行驶校车超载构成什么罪?现如今,校车超载的情况屡见不鲜,既是学校明知道这么做事犯法的行为,也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超载,这让许多学生的家长感到不......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抗辩权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维权时必不可少的权利,我们要及时的使用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抗辩权分为先......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什么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什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的提出是否有时效规定?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的提出是否有时效规定?一、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


·一、事业单位临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单位临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


·事业单位解聘合同的条件
      条件:犯了过失性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征地是我国一类政府进行征收土地时,对相应的被征收者进行相关补偿保护我国相关农民的利益。我国在最新的对相应的被征收者进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


·公司债券和股票转让的区别在哪
      公司债券和股票转让的区别在哪公司不仅能发型债券也能够发行股票,而且按照规定公司债券和股票转让也是可以的。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策的灵活性。......


·老公出轨孩子会判给他吗
      有可能会,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3.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对于抚......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