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公告送达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公告送达
  
  我国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适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您母亲起诉离婚的,法院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发出公告六十日后,即视为已经送达,法院也于12月份开庭审理。如果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却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将判决书送达给您父亲的,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法律上对于执行公告送达时间并无规定,由法院自行裁量,建议您可以去人民法院咨询具体送达情况。通常情况下第三次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至于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原因,在民事判决书中会有所说明。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并无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一,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
  
  第二,您提出的“判决书要等多久才下来”的问题,属于审判时限的规定。审判时限就是案件从立案到判决的这段时间的长度。一般来说,判决和下达判决书几乎是没有区别的。
  
  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主要由一审、二审两个程序构成。一审因起诉而发生,主要由区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二审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而发生,主要由地级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般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三,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一审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两种。比较复杂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比较简单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如果您想知道人民法院对案件使用哪种程序审理,就看法官的人数,普通程序由三位法官审理,简易程序由一位法官审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审理时限的相关规定附后,供您查询和学习。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公告送达,如果在一些离婚的案件中,有些人不想离婚,所以就会选择不出庭来逃避离婚,关于当事人不出庭的,法院可以送达传票,如果还是没有反应的,可以公告,一般不参与法庭的,也会影响判决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耍了年休假能赔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耍了年休假能赔误工费吗?能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中赔偿误工费,是以医疗机构的证明,尤其是住院治疗的天数为计算依据的,与是否带薪休......


·公司股东能否直接申请破产清算?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依照《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河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河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


·一、交通事故中骨折了会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中骨折了会赔偿误工费吗?骨折是有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拆迁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在进行处理拆迁的问题的时候,会经常涉及到房产的补偿以及土......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罪证据
      无论是对怎样的行为定罪,都必须要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之上。同时搜集到的证据还要能够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能够有效的证明犯罪事实是由该人实施的才行。......


·强迫他人吸毒罪有什么处罚?
      吸毒造成的危害相信您都很清楚,长期吸毒的人员不仅在经济上会越来越拮据,还有可能因为要获得吸食毒品所需要的金钱而走上犯罪道路。虽然说吸毒并不构......


·农村自建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农村自建房可以抵押贷款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宅基地抵押贷款还未在全国推广,仍在试点中  2016年3月15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
      对于法庭审理我们都不陌生,在法庭上原告、被告有时会要求一些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用来证明他们提供的证据的可靠性。因此,我国也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法......


·酌定不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酌定不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


·残疾赔偿金的年龄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的年龄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