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一、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各人员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7.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具体情况,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上,应当严格基于法定继承的程序来进行处理,但如果被继承人存在遗嘱的情况下,那么该遗嘱的继承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孩子抚养权能在异地起诉吗?
      孩子抚养权能在异地起诉吗?孩子抚养权不能在异地起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另外一......


·50万的标的诉讼费怎么计算?
      50万的标的诉讼费怎么计算?一、50万的标的诉讼费怎么计算?诉讼费用88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


·驾驶人在酒后、甚至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由于会出现精神亢奋
      驾驶人在酒后、甚至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由于会出现精神亢奋、思维和视觉模糊、反应能力下降等症状,因此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人民的生命和财......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量刑会有档案?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量刑会有档案?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量刑会有档案,如果严重,中止犯会被判刑,这样就有案底,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但是如果造......


·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一、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职工离职之后,旧伤复发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


·患精神病离婚后另一方还要抚养吗?
      患精神病离婚后另一方还要抚养吗?《民法典》是为维护夫妻双方权益的法律条文,夫妻一方存在暴利或其他不法行为,另一方可选择离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遗弃家庭成员时间算多久构成遗弃罪?
      我们常说相亲相爱一家人,家庭成员之间本该是相互照顾共同成大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遗弃家庭成员的现象发生,遗弃家庭成员从道德方面应该受......


·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1、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有多长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有多长实用新型专利即我们通俗说的小发明或小专利,一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成功它就会受到国家专利法的保护,这是国家本着对成本低......


·住建行政处罚有哪些?
      住建行政处罚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在经济社会高度发展的今天,自然离不开城市住房建设以及城乡建设规划。如今的住房建设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


·商标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标撤销流程是怎样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程序:1、简要说明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