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买卖不破租赁例外善意取得的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例外善意取得的规定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例外善意取得的规定是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这里规定的规则是:1、承认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2、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的两个例外:一是租赁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能对抗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可以买到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实际占有,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二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也不受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影响。3、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订立时就约定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约束的,即约定只要卖房就解除租赁合同的,那等于约定了一个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然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二、如何处理租赁合同转租纠纷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承租人转租租赁物必须经出租人同意的法律规则。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租赁物性质及使用的方式多种多样,非租赁合同当事人使用租赁物的情况多有发生,何种情况下非合同当事人适用租赁物构成转租实践中常常发生争议,下文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有利于此种案件的正确处理。对于很多人来说,没有足够的财产来购买房屋的话,都会选择临时性的租赁房屋,但是有的时候又过于担心,可能在这个过程当中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化,那么自己就无法再次继续的进行租赁,实际上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法律上对此有所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受益保险金会被拿去抵债吗?
      受益保险金会被拿去抵债吗??1、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有效是否存在问题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有效是否存在问题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


·宅基地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分配?
      宅基地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分配?《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


·离婚后怎么获得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怎么获得孩子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


·渠县人民法院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样的?
      渠县人民法院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样的?在我国很多的单位都是可能成为政府工作信息公开的主体的,当然人民法院便是其中之一,在我国的相关的法律当......


·买房子要看哪五证
      买房子要看哪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


·出轨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婚姻并不是绝对忠实的,可能因为夫妻感情不好或者说一方在外地,这种时候就容易出现出轨的情况,如果出轨的话自然会夫妻双方的感情就完全破裂了,这对......


·婚姻当中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婚姻当中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首先明确一下婚姻中配有患有精神病的几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


·股东出资期限不能出资怎么办
      股东出资期限不能出资怎么办1、向公司补足出资;若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因该非货币资产与公司章程所作定价有显著差别,该股东就应以货币出资弥补该差额,......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最重的判刑标准是10年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


·诉讼标的40万收多少诉讼费?
      诉讼标的40万收多少诉讼费?一、诉讼标的40万收多少诉讼费?诉讼标的40万收7300元的诉讼费,但具体的还是要看案件的实际本身;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