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出让金谁承担 谁支付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谁承担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2%-4%左右),不用再交维修基金了,买家还需要要交一个土地收益金。二、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么(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三)、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而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有不同的用途,尤其严禁占用耕地。若是需要开发城镇土地,则必须要先从国家手里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这个时候考虑到土地性质的不同,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为50年,而住宅用地的比较多为70年,商业、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则只有40年。使用年限届满
  之后,其实可以缴纳出让金,然后继续使用土地。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现代社会市场化十分明显,人们始终处于买卖的范畴之中,在进行销售的时候,双方总要签署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平等的主体之......


·抵押权与质押权并存时的效力
      抵押权与质押权并存时的效力一、抵押权与质押权并存时的效力一个财产设定抵押之后,如果该财产价值大于被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设立其他担保,如设......


·抵押房产需要产权人全部同意吗?
      抵押房产需要产权人全部同意吗?一、抵押房产需要产权人全部同意吗需要的。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产权人夫妻到场签字才可以的,就算产权证上没有另......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侵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


·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交税吗?
      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交税吗?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不需要交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1、股份制企......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有哪些?
      法律为公民的生活提供了一片和平的乐土。在一些具体的案件当中,需要依据刑事诉讼法进行辩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刑事诉讼法的辩护种类分为......


·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
      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一、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


·公司法人证明书样本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证明书样本是怎样的?在实践中,如仲裁活动过程中,单位如果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加仲裁活动。公司法......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犯罪处罚量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因车祸受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发生车祸致人受伤的,对于不太严重的情况,依照实际花费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情况赔付即可,但如果情况严重的致人残疾的,就还要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