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实习生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实习生工资标准是怎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关于实习生薪酬标准的规定有:第八条,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第九条,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并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关于实习生薪酬标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第二十五条,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第二十六条,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第二十七条,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校外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得知,在校学生实习期工资标准制定主要是:1、实习单位应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2、工资酬金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抵工资。三、何为实习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虽然在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健存的情况下,实习生工资标准制定还是比较模糊。学生应该清楚在用人单位实习期的工作内容有那些,劳动强度有多大,实习期的工作标准是多少,多向学校老师寻求意见。在合理的劳动实践中,取得应有的合法酬金。也希望国家尽早推出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保护广大在校学生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倒闭的赔偿标准
      公司倒闭的赔偿标准一、公司倒闭赔偿标准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


·去英国留学条件有哪些?
      去英国留学条件有哪些?1.文凭复印件2.大学或高中已有的成绩单(要求英文件并盖有学校教务处或大学公章)3.英文成绩单复印件(含IELTS/TOEFL/GMAT/GRE/CE......


·一、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按照男方少分的原则来进行的,《新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一、不能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


·新婚姻法回迁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婚姻中的财产除了显而易见的财产,还有很多不动产,这些不动产在离婚时往往最容易引起......


·不予批捕后释放的程序是什么
      一、不予批捕后释放的程序是什么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借款人能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
      借款人在还钱期到来之后没钱还是很常有的。那么,在实践中,借款人能够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而如果借款双方就还款延期未能达成一致的话,那借款纠纷就势......


·合同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是什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合同法的设置为的是对社会生产经营进行规范和提供问题的解决方式。合同法的规定中,对于双方合同的......


·夫妻一方与他人拍摄婚纱照重婚吗?
      夫妻一方与他人拍摄婚纱照重婚吗?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离婚诉讼中发现一方重婚怎么处理
      离婚诉讼中发现一方重婚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发现一方重婚的一般都会中止审理,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


·一、电动车醉驾肇事是否会被处罚?
      一、电动车醉驾肇事是否会被处罚?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