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房屋继承公证放弃继承需要都到场?

一、房屋继承公证放弃继承需要都到场?房屋继承公证放弃继承不需要都到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只要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即可,因此,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公证时不一定要到现场,只要有书面的放弃继承申明书,有本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就行。二、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当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在当代社会房屋如果要发生继承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房屋现在在我们国家所有的财产当中是比较宝贵的,当然放弃继承是对于自己的一种财产权利的放弃必须要有一个书面的说明书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好意施惠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有没有?
      好意施惠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有没有?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所保护公民权利的一种法律层面上的关系,好意施惠是没有法律约束,单纯的授予别人好处,使其......


·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一、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


·哺乳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哺乳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


·试用期提出辞职,是否还有工资?
      应该有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


·员工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吗?
      员工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吗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务发明员工离职1年后归谁
      职务发明员工离职1年归谁?从时间上来看,涉案专利申请时间在发明人离职后1年内;从专利内容来看,与发明人在职期间工作内容及原公司致力开发的技术创新......


·欠钱不还起诉被告联系不上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被告联系不上怎么办?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也可以强制进行。法院判决书下来......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怎么赔?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怎么赔?一、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怎么赔?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的赔偿是包括医疗保险待遇的赔偿和伤残待遇赔偿。具体项......


·什么债务依法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什么债务依法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