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共同财产,房屋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由于住房补贴也具有工资性,故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虽然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理》第五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但是,住房公积金在性质上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其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理》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正是由于住房公积金具有工资的性质,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只要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该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的,该公积金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法律上明确进行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因夫妻之间共同生活的财产都是构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在离婚时可以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隔,或者按照约定的标准来进行处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如何扣除?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如何扣除?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的扣除应当是按照合同专用条例当中所进行的规定,每延误一日的话进行,扣除0.3%的违约金,当然......


·融资前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要求
      融资前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要求融资前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法》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怎么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无法挽救婚姻的情况下只好离婚了。一方不同意的话,另一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在现在的离婚案件中,诉讼离婚......


·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是怎样的?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是怎样的?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一、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


·发包人能否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为由拒绝返还或部分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如果建设工程确实存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而承包人不维修又不承担鉴定费用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工程产生质量缺陷,发包方、......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想必您都知道,那么在土地征用时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每年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会做出符合实际的一些改动,但还是会出现......


·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如何处理 一、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如何处理一、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如何处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


·撤销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
      撤销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一、赠与合同纠纷是什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赠与......


·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哪些?
      对于国家赔偿每一个人肯定都很关心,因为国家赔偿方面的规定是为了我们人民的合法利益的保障规定,对于国家的赔偿范围方面,一般都是包括刑事赔偿,人......


·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一、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


·疫情来袭,延迟上班工资、假期怎么算?
      1月31日至2月2日延长春节假期期间,若企业安排职工上班工资待遇当如何计算?本次延长的春节假期并不是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如果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原因,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