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经济补偿金个税如何计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终止经济补偿金个税如何计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一般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而这通常也是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往往在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司龄来计算应当支付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一般支付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办公楼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办公楼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______________建办公楼一幢,......
·医疗事故犯罪构成是什么?
医疗事故犯罪构成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务......
·可变更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如何进行变更
可变更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如何进行变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也不是不可改变的,在双方都对合同的部分条款不满意时,可以协商更改。但是有些合......
·工伤认定标准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上班的过程中要是人身遭受了损害的话,此时需要先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才能判断是否构成工伤。自然一切都要以认定结果为准,但实践中提交了认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则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则有哪些内容?一、发生劳动争议后的解决方式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
·欠钱不还怎么办有什么机构可以维权?
欠钱不还怎么办有什么机构可以维权?(一)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工作欠钱不还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发货验收单、银行转账回单等,......
·一、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吗?
一、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吗?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
·公司董事会是什么?
公司董事会是什么意思?一、何为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一般都应当为职工购买社保。在职工出现工伤时,职工可以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但是,在工伤医疗过程中,工伤后果与......
·绑架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并罚可以吗?
绑架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并罚可以吗?一、绑架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并罚可以吗?不可以;在绑架过程中,如果造成了被绑架人的死亡,无论死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