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吗?

一、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吗?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大部分的情形下,依旧是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且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等都是需要确定的,但是并非是确定之后就不能变更了,对于离婚后,孩子脑瘫,或者是生了其他重大疾病的,此时也可以请求适当的增加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自首与坦白的异同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自首与坦白的异同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一、自首与坦白的异同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一)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1、都以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2......


·16周岁算不算未成年人
      16周岁是未成年,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


·交通事故立案诉讼费用是多少
      交通事故立案诉讼费用是多少诉讼费用的收取,法律有专门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案件的标的(金额)来计算的,如交通事故,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作为离婚的两种方式之一,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那么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协议离婚应该满足以下三个......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1、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


·法律规定怎样续展商标?
      法律规定怎样续展商标?一、法律规定怎样续展商标?(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


·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
      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任何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都不退还。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抢劫罪减刑满足什么条件
      抢劫行为属于暴力犯罪,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比较严格的。而对于以抢劫罪判刑后在监狱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日后也是有机会减刑的。那么抢劫罪减刑需要满......


·装修隐蔽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装修隐蔽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装修工程一般家庭都会承包给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很少有家庭会自己主导所有的装修过程。如果由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最后......


·抢注人家名称为商标违法吗?
      抢注人家名称为商标违法吗?属于违法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


·借条丢失可以怎么补救
      在因为债务问题导致的经济纠纷经常看到,债务当事人是朋友亲戚的情况下更可能会因为纠纷而撕破脸。可以看出,遇到钱的问题上,很多感情都会因此而有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