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哪些?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单位出具的误工减少证明,包括误工时间,月收入,减少收入证明;完税凭证,需要每个月的纳税凭证等。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如果因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其他原因而发生误工事实,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既误工费。此时,赔偿权利人需要误工证明来证明自己的损失。因此应认真对待,认真书写。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范文误工证明兹证明:___(性别,民族族,身份证号码,要与自己的户口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系我单位___职工,职务___,___月工资为___人民币整; 在___年___月___日至 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因___(原因),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___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___(小写:)人民币整。特此证明。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____年__月__日交通意外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伤亡人员显然是可以向事故责任认定方要求误工赔偿的,需要注意的是,有关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应当据实进行,如果伤员的工资标准较高,那么所需要赔偿的误工费用也比较高。另外,涉及到误工的相关情况,可以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误工证明来进行佐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哺乳期是是女员工哺育婴儿的时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可能和用人单位会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借口对于女员工斥退或者做其他处理。那......


·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的区别
      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的区别?一、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一房多卖解决方法是什么?
      一、一房多卖解决方法是什么?一房多卖解决方法就是预告登记,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房主再次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吗
      有的人在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是自己写,而有的则是让他人代写的。那么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吗?而离婚协议书自己写的生效吗?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


·离婚的抚慰金给付完毕一般是多少
      一,离婚的抚慰金给付完毕一般是多少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若一方......


·男方过错女方怎么争小孩抚养权?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由于男方过错引起的,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关于小孩抚养权方面的纠纷时有发生。作为女方,希望能够拿到孩子的抚养权,毕竟,母......


·签了劳动合同一天后不去了可以吗?
      签了劳动合同一天后不去了可以吗可以不去的,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就可以不去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


·指示交付适用于范围是什么
      指示交付适用于范围是什么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


·夫妻离婚的时候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育有子女,就难免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如果双方就该问题不能协商一致,那么法院就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对此进行判决,......


·如何才能够解决欠款纠纷
      如何才能够解决欠款纠纷欠款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的伤只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的伤只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可以享受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工伤的认定有一个严格的过程,要符合各种期限、条件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