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合同管理流程是什么?
第十二条 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的库存情况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写《管理中心合同库存表》(见附件一)。当剩余库存量预计无法满足分支机构申请时,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联系合同印刷单位配送。公司合同管理人员收到印刷单位配送的合同后,应对《管理中心合同库存表》的信息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 各分支机构领用合同的流程如下:
1、各分支机构如需要合同文本,其合同管理人员应提前一个月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分支机构领用合同申请表》(见附件二)扫描件发送公司合同管理人员,提出寄送合同文本的申请。申请应注明各种合同文本的需求量,申请表上不需要填写处应划掉或标“0”,必须有申请人的亲笔签名。
2、公司合同管理人员收到《分支机构领用合同申请表》后应及时向分支机构合同管理人员确认信息,核对无误后即开始准备合同;若分支机构合同申请有问题,应及时与分支机构合同管理人员沟通。
3、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所需合同文本的盖章和寄送等工作,并填写《管理中心合同库存表》、《管理中心收发合同简表》(见附件三)和《印章使用登记表》(见附件四)。
第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合同管理人员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应向公司合同管理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上月《分支机构合同使用情况月报表》(见附件七),其中应包括《分支机构合同自查统计表》和《分支机构租赁合同报表》两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在准备寄送合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文本有印刷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使用,应在《管理中心销毁合同清单》(见附件八)上对作废合同的编号和份数等信息进行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以适当方式对其进行销毁。
第十六条 各分支机构应在每季度的第一周将上季度因前期取消合作、填写错误和印刷错误等原因产生的作废合同并随附《分支机构作废合同清单》(见附件九)一并寄送给公司合同管理人员。
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各分支机构的作废合同清单对整个公司的《管理中心销毁合同清单》信息进行更新,并在登记完毕后以适当方式对其进行销毁。
二、合同的填写和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该合同业务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签署。
第十八条 各分支机构填写合同应参照管理中心法务部发布的填写规范进行填写。
第十九条 对合同的填写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合同填写必须全面、完整、真实。原则上不容许出现空白处,确实无需填写的须划掉。
2、合同填写必须清晰、工整、准确。
3、合同金额大小写填写应一致,有大写要求的一定要大写,如果没有大写要求,一律填写小写;金额无单位要求的一律填写为“元”。
4、自然人客户签署合同要求签字加摁手印,不得只加盖个人印章(自然人的亲笔签名应与身份证所用姓名一致,如果有出入,以身份证为准);单位客户签署合同要求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印章应与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上的名称一致)。
5、所有签字人必须为本人,任何人签字不得有代签现象。自然人(包括自然人客户、单位客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在合同或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应当当面签署,不得寄往或留存在客户处让其签订。
6、填写中如有涂改需让客户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每份合同必须都进行相同修改)。如需大量涂改,则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变更协议。
7、同一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书之间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第二十条 各分支机构必须指定法务人员或合同管理人员或其他专职人员对合同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将合同交给对方合同当事人、分支机构归档和寄送管理中心法务部。
第二十一条 管理中心法务部可以对各分支机构合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其检查结果将作为公司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二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按照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三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二十四条 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函告并限期答复。
第二十五条 分支机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员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及时提请所在分支机构或公司管理中心法务部的法务人员处理。
第二十六条 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来实现。
第二十七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达成之前,根据实际情况,应采取继续履行、补救或
中止履行等措施。
四、合同的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和管理公司合同档案。
第二十九条 分支机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和管理分支机构合同档案。坚持一个合同编号的《融资租赁合同》(或《售后回租赁合同》)建一份档案的原则。
由此看见,融资合同管理流程有几大环节,合同领用、合同填写和检查、合同的变更和合同的档案管理。这些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理清融资合同管理流程有利于企业融资业务有序、良好的发展。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婚姻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申请婚姻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申请婚姻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因重婚等情形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只要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定情形......
·犯罪嫌疑人请律师有什么用?
犯罪嫌疑人请律师有什么用??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三个阶段,不同阶段其律师的作用也是不同的:1、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
·四川非法集资在押人员的相关处罚情况是怎样的?
集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但是也有的是合法的。比如说在我国刑法上就规定了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他是需要受到相关的刑事处罚的。那么四川......
·财产侵权起诉书怎么写?
一般来说,婚后购买的车子、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私自处理。如果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房子,则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权。作为受害......
·辞退员工补偿平均工资怎么算
辞退员工补偿平均工资怎么算赔偿金按近期12月的实际月工资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的月工资基准。解释原因: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
·移送立案侦查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移送立案侦查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移送立案侦查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涉外执行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一、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没有经过法院,单位当然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行使解除权必须符合相关的......
·在我国高中学生打架如何处理办法?
在我国高中学生打架如何处理办法?在高中就读的这部分学生并不是一点人情世故都不懂的,在校的高中生有打架的这种行为大多都是因为家长跟学校的教育......
·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
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郊区的农村土地难免会被征收,用来建设高楼大厦。农民失去土地也不要担心,政府会给一笔补偿款的。各......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约定管辖权不明确,就按法定的法院管辖。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有可能会和对方产生一些合同上的纠纷,这些纠纷问题......
·夫妻双方有一方有精神病能否离婚
夫妻双方有一方有精神病能否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