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办理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机关虽然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时,可以征收属于公民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但是这会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所以为了降低侵害成程度,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办理征收土地的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且需要支付赔偿金。办理征收土地的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第一步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 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第三步 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第四步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第五步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第六步 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第七步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第八步 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第九步 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第十步 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第十一步 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根据土地资源的管理办法制定的,得益于该项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我国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使得监督征收机构的行为,民事主体最好了解相关的法律信息,这样即使相关单位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也能及时意识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带齐哪些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带齐哪些资料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带齐哪些资料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征地拆迁的信息公开是社会群众关注的问题,信息公开可以解决很多不必要的纠纷,这样公开透明征地信息,维护人......


·房屋买卖的附加协议应该怎样写
      房屋买卖的附加协议应该怎样写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


·2023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2023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


·不安抗辩权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在生意往来中,生意双方总要签署各种各样的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一方违反约定,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有方法有途径能维护......


·最新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协议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协议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安岚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安岚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我国计划于正式完工的安岚高速全长达9万多公里,从安康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发了安岚高速公路的修建计划以后,结合安岚......


·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满足了法定的情形,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您知道,在实践中该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行政鉴定计入办案期限吗
      行政鉴定计入办案期限吗?一、行政鉴定计入办案期限吗?《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


·个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手续是什么?
      一、个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手续是什么?1、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