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体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个体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个体工商户与独资企业有很大的相似性,离婚分割时可参照上述独资企业的规定处理。即
  
  (一)一方主张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对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工体工商户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个体工商户的,双方竞价,由取得个体工商户的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个体工商的,将财产处理后,注销个体工商户,将财产处理款分割。或者将个体工商户的财产分割,然后注销个体工商户。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个体离婚时的财产也是会认定只要是共同的财产那么双方在分割的时候就要各自一半,个人财产另一方就没有权利分割,对于公司里面的股份就要看双方是怎么协商,只有经过双方很好的商量才能更好的解决好双方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伤害罪怎样认定,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严重侵犯人体健康的犯罪,此类犯罪不仅严重威胁、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而且也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实践中,也要先对故意伤害罪做出......


·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么?
      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么?一、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么?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构成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怎么判刑?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数额较大......


·一、婚前女子做生意结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分的?
      一、婚前女子做生意结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分的?婚前女子做生意得到的财产是不能参与分配的,但是婚后这部分的生意盈利将会成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


·逮捕和立案侦查有什么区别?
      一、逮捕和立案侦查有什么区别?逮捕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有:立案侦察并不一定会逮捕,而逮捕肯定要被立案侦查,逮捕所具备的法律效应显然大于立案侦查......


·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业主所有。对于小区电梯广告费归谁所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


·一、怎么申请重庆市工伤待遇?
      一、怎么申请重庆市工伤待遇?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待遇的内容和标......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对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起到了保护作用的,那么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其成立的条件大概是有三个条件......


·离婚后双方财产解决怎么进行
      离婚后双方财产解决怎么进行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


·离婚抚养费新规一:一般期限
      离婚抚养费新规一:一般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


·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一、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