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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设立条件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
  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由于国家政府还尚未出台关于私募基金的相关政策,相比之下要注册一个私募基金公司会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非常之多且相对困难的,而其中注册资本与投资数额相对较大,并不是每一个想创立公司的人所负担得起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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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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