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一、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醉酒驾车肇事逃逸的判刑是: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司法解释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肇事逃逸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及时对伤员进行救治,很有可能给伤员带来严重的人身伤害,在司法认定中,肇事逃逸是需要被终生禁驾的,另外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其犯罪事实,如果不及时抢救伤员,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的情况进行法律适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食品安全法》内容包括哪些?
      《食品安全法》内容包括哪些?一、《食品安全法》内容包括哪些?《食品安全法》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


·安徽省征地补偿款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省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因此征地土地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征收土地就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补偿款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关系着广大土地使用权人的......


·专利撰写委托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专利撰写委托合同的内容有什么?专利撰写委托合同,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首先在协议书上标明双方的单位名称,承接的项目,以申请人的名义,上交到国家......


·什么是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哪些特征
      在我国,只有银行才具有存贷款的功能。而要是公民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募集资金的话,这样的行为一般是不允许的。并且,若在募集资金的时候就有不归还资金......


·法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合法?
      一、法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合法?法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合法的,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


·付款条件能否作为合同生效条件?
      付款条件能否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第二款规......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哪立?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哪立?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可以在公证机构来进行订立。具体的公证的方式和程序如下所述。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


·专利转让的三种方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三种方式是什么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商标能判刑多久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商标能判刑多久商标是一个经营者品牌的代名词,时常有人为了牟取暴利,采取非法手段,恶意使用他人已经注册了的商标,来提高......


·我国婚姻法中离婚后哪些人有探视权?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青年人们对于婚姻的价值观也在发生着改变,结婚、离婚都是常事了。有的家庭的离婚还伴随着子女的抚养与探视问题,时常也会有相应......


·公司怎么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公司怎么应对债务久拖不还一、公司怎么应对债务久拖不还如果客户诚信记录比较好,只是遇到了暂时性资金短缺的话,可以考虑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这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