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收条的性质是怎样的?

收条的性质是怎样的? 一、收条的概念
  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有关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部门正式开具的叫做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付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发票)给甲方收执。收条一般附有基础合同,基础合同可以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形式的合同
   二、收条的性质
  是当事人一方出具并签名或盖章后给对方的书面凭证,因此它们都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收条往往是基于原先的合同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收条的成立往往使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或设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收条则有可能是取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所形成,也有可能是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取自己有权收取的财产所形成,本身并不表明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只是表明了一种收到款或物的事实状态,要确认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债权债务关系,有待于对收条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以确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收条产生的原因很多,不能把收条当然作为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收条因不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如果不能进一步查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涉及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
  以上内容已经对收条的性质描述得很清楚了。收条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往往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以证据的形式出现在庭审中,收条对于认定民事债权债务是一个关键点,很多人之所以对收条看重,就是这个原因。所以,我们在这里也要提醒您,写的收条要保存好,后期处理矛盾可能用得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赔偿标准怎么算
      刑事赔偿标准怎么算在涉及到刑事赔偿的时候,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赔偿方式包括了三种,即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以及恢复原状。其中支付赔偿金使用的比较多......


·一、公安局的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公安局的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1、由公安机关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


·几人以上打架算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由于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治安与稳定,我国的公安部门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聚众斗殴也有着一定......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有哪些?一、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


·房产证署名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离婚后女方有权和男方平分房产吗
      房产证署名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离婚后女方有权和男方平分房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起诉变更抚养权程序是怎么样的?
      起诉变更抚养权程序是怎么样的?一、起诉变更抚养权程序是怎么样的?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打架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哪些行为属于重婚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重婚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


·从化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从化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广州市从化区在推动城镇化建设方面的力度一直很大,这就导致了不少郊区农民失去土地。为了弥补被征地群众的损失,从化区......


·羁押犯人的上诉期是多长时间?
      羁押犯人的上诉期是多长时间?1、羁押犯人的上诉期是十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对上诉、抗诉的期限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


·组合家庭丈女方带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组合家庭丈女方带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组合家庭丈女方带的子女如果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拥有继承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