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方式,按揭贷款买房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即是不用一次性把房子款项付清。这样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那么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二、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
  1、提交相关商品房资料。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商品房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2、商品房开发商签字。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3、贷款银行审批。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4、发放贷款。贷款银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5、公证部门登记。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6、通知商品房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7、贷款行信贷员将商品房贷款档案归档。按揭制度虽有诸多优点,但该制度对三方来说也都是有风险的,其中购房者的风险最大,这一方面由于购房者处于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也因为购房者的法律专业知识不足。由于按揭制度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所以律师的介入可保证当事各方的利益不被对方或第三方侵害。开发商和银行早已有各自的法律顾问以保证他们各自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在购买商品房和申请按揭贷款时,聘请专业房地产律师为您出谋划策,保护您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竞业限制时间不得超过几年
      竞业限制的约定主体不宜太过宽泛,因此法律规定,只能与单位中特殊的主体进行竞业限制约定。同时需要支付该员工一定的补偿。不过这个竞业限制也是有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局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您都明白的是劳动局在我国的作用就是处理一些关于劳动方面的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比较关心的就是劳动局是否可以做工伤鉴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


·监外执行与假释的区别在哪
      一、监外执行与假释的区别在哪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


·西安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西安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人人都梦想住进宽敞明亮的大房子里,然而,现在房价市场一路猛涨,能够付得起全额买房的普通工工薪阶层几乎......


·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
      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的流程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的流程我国农村的土地为集体所有制,村集体成员对于土地的使用有村集体进行分配并有国家的相关的机关进行颁发相应的农村土地使......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并没有名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正确的法规名称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下面是其具体内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


·坐牢的人超多少年自动离婚
      坐牢的人超多少年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除非一方死亡或者宣告死亡,一方坐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与服刑人员离婚也分为两种情况,......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


·?
      ?1、保险公司在遇到以下情况可以不赔偿保险金,但是在必要情况下应当支付一定的抢救费,同时保留向肇事者追偿的权利:醉酒驾驶、车辆被盗窃期间造成的......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几天内交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几天内交罚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