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内厂家抢注国外品牌商标是否会被撤销


  一、国内厂家抢注国外品牌商标是否会被撤销?
  
  
  不会,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可,只要国内没有比他更早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可获准注册
  
  
  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总结:国外商标属于国外保护范畴,而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比如受到我们国家商标法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二、商标权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权的不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权利,一个完整的权利包括了使用、收益、处分。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了使用权、许可权、禁止权、转让权等。
  
  
  1、使用权。
  
  
  商标权的享有者对商标有使用的权利,商标的专用性体现在商标是一种象征,商标的使用方式主要是直接使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也可以是间接地将商标使用于商品交易文书、商品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业务活动中。
  
  
  2、许可权。
  
  
  注册商标所有人有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中,许可人应当提供合法的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被许可商标,保证被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以及在生产的商品或包装上应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3、禁止权。
  
  
  商标的专用性体现在排他性。商标所有人有禁止任何第三方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大于使用权的效力范围,不仅包括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还扩张到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和与核定商品相类似的商品。
  
  
  4、转让权。
  
  
  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处分商标权的方式,注册商标所有人有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除了由双方当事人签定合同之外,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未经核准登记的,转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实,该外国品牌商标质量没有在我国境内注册过的话,那么商家申请注册该品牌商标就是很正常的一种行为,并不能被判定为抢注。至少在法律上,目前世界各国都是这样操作的,其实我国也有很多知名的老字号被一些其他国家使用的,商标抢注只要是跨地域性的,对于商标原有者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维权办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在我国已经可以算入刑事案件的范围,因为醉驾可能会造成严重
      醉驾在我国已经可以算入刑事案件的范围,因为醉驾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并影响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所以醉驾在我国是严令禁止的,交通部门查醉驾也......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
      实践中,开除职工与辞退职工其实都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在开除的情况下是可以及时解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是辞退职工的话,那需要提前30天......


·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土地权属怎么处置?
      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土地权属怎么处置?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也应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就会陷入经营困局。对于一些经营越来越困难的国企,可能只......


·案件中公诉人是原告吗
      在许多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公诉人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问题来了,经常出现的案件中公诉人是原告吗,如果不是,公诉人与原告又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刑法修正案八》中扒窃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八》中扒窃的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修正案八中扒窃的规定是什么?刑法修正案八中扒窃的规定是在第39条当中规定扒窃去数额化去次数化,不......


·变更抚养权公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变更抚养权公证需要带什么手续?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


·一、捡到东西不归还违法吗?
      一、捡到东西不归还违法吗?1、捡到东西不还,涉嫌侵占罪;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二手房交易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流程是怎样的?
      不管是一手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都是需要签订正规标准的买卖合同的,当然,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签订之后就需要按照上面的内容来执行,因此,在......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么?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那实践中要是出现了特殊情况的话,房屋租赁合同......


·签了装修合同不想装了可以取消合同吗?
      签了装修合同不想装了可以取消合同吗?一、签了装修合同不想装了可以取消合同吗业主签订装修合同后不想装修的,可以与装修公司协商解除装修合同。......


·碰到了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碰到了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