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抚养孩子犯法吗?

不抚养孩子犯法吗?我们都知道,从孩子出生开始,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就成了父母应该做的事情,如果做父亲的不抚养孩子,那么这种行为简单的来说就是违法的,若造成严重后果,那就是遗弃罪,这对于孩子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没有严重后果,可以通过民事起诉对方并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一般亲生父母是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18周岁前,每个孩子都应享受父母的抚养、照顾、关心。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自己也可以独立自主的生活了,因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就是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当然,特殊情况下则在18周岁之后可能还需要父母继续抚养。而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永恒不变的,就算父母的婚姻关系发生了变化,通常是父母离婚了,也不会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造成什么影响。同样,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会因为父母之间的任何某种关系的变化而可以不用抚养。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协议孩子的抚养问题,但该协议并不表示父母可以放下对子女的抚育义务,也就是说,父母就算是离婚了,也不能摆脱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近日,某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警醒所有的父母——抚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不应且不能推卸的义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就这点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不管在任何条件下,只要父母和子女有血缘关系,就应当承担起并且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对子女的一切合法权益加以监督和保护。我国婚姻法上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若在日常生活中因为某种原因导致离婚,如果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就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费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合法协议;协议不成出现分歧时,可以通过法律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样的话,就必须同意并且依法履行法院的一切判决,并且还不能妨碍子女在需要时向父母的任何一方提出有可能超过协议或判决原本数额的合理要求。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权利向父母追索一定的抚养金额。若在迫索抚养费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相对应的调解。对于父母和监护人拒绝抚养子女,情节恶劣者且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合上文的内容来看,在父母应当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义务的时候,在非特殊期情况下,要是有不抚养孩子的行为,那么就是犯法的。而不抚养孩子的行为达到了一定严重情节,甚至还有可能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构成的就是遗弃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哪些在现代社会中,名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给社会主体带来了许多利益。然而,随着社会科技的日益发展,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越来越多......


·车祸后怎样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车祸后怎样申请交管部门调解一、车祸后怎样申请交管部门调解1、调解的当事人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


·文字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文字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一、文字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文字作品的保护期限主要是: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


·交通伤残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除了财产的损失以外,最严重的便是身体的伤害,尤其是对身体的伤害到达了伤残的级别,此时就需要进行交通伤残的司法鉴定。为了规......


·一、离婚根据过错多分财产的比例合理吗?
      一、离婚根据过错多分财产的比例合理吗?《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中说明,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是什么?1、所有人不一样:民营企业,也就是非国有国营的企业。私营企业指的公司的资产是属于私人所有的企业。2、机制和产权......


·遇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在楼市一片欣欣向荣的背后,因房产问题维权的事件也接连不断,定金不退、建筑质量问题、产权证办理难、面积缩水、楼盘虚假宣传等等现象层出不穷。那么......


·一、立遗嘱死后遗产公证还能办理吗?
      一、立遗嘱死后遗产公证还能办理吗?立遗嘱人去世后就不能办理遗产公证了,因为遗产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立遗嘱人死后,按遗嘱继承遗......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需要支付吗?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需要支付吗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案件能催吗?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案件能催吗?法律只规定了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民事案件,一审如果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起三个月内判决。如果是按普通程序审理......


·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在父母离婚后,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就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因素而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