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误工费标准是多少?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二、误工费计算有哪些注意事项?1、误工时间的计算方式(1)误工时间的计算需要当事人出具医疗鉴定报告,因此当事人在遭受侵害后,应及时的进行法医鉴定,若未构成伤残,误工时间则是鉴定书中所载的期间。(2)若被认定有伤残等级,计算时间只能是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签署日期的前一天,而不能按照鉴定书中所记载的误工时间,因此可能会面临着司法鉴定离受伤日越远,则获得全额支持的机率越大,但定残可能性也会随之降低的情况,这需要受害人根据具体的情况衡量。2、在工作中受伤,误工费和工资可以同时获得误工费同工资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工资是依据劳动合同所享有的报酬,而误工费是因为身体受到侵害获得的赔偿。(1)若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根据法律规定,不仅可以向第三人提出民事赔偿,还可以请求社保部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时,误工费和工资能够同时获得(2)但如果职工不是在工作中受伤,就要看雇佣单位是否停发了工资,如果雇佣单位在其受伤期间继续发放了工资,由于受害人没有丧失这部分的工资,因此不得主张误工费,但对因请假被扣发的工资,受害人仍可以主张误工费。3、误工费可以包括全日制收入和兼职收入误工费的标准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依据,这包括全日制收入和兼职收入两部分,但计算的标准有所不同。(1)全日制收入以受害人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为标准,但不得超过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除此之外,如果受害人因为受伤可能会丧失年终奖或奖金,也可以将相应的费用算入误工费。(2)兼职收入按照无固定收入来计算,具体是指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综上所述,现在不少人从事货物运输,一旦发生事故,经过交警责任认定自己无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包括人伤及物损方面。在误工费的计算上,如果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交通运输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算,最新标准是每天155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一、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报告内容先是简单描述一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


·言词证据具体形式和特点有哪些
      言词证据具体形式和特点有哪些您都知道采用诉讼的渠道是需要提交有关的证据的,言词证据是在众多证据的分类中的一种具体类别,它是与实物证据相对的。......


·销售不合格产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销售不合格产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检察院二次退侦有案底吗?
      一、检察院二次退侦有案底吗?检察院起诉期间退侦二次,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


·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我国各地兴修建筑工程,这也给各农民工提供了工作。一般来说,各施工单位会事先拟定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故而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


·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有赔偿吗?
      没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失性辞......


·租赁办公场地注意事项有几种
      租赁办公场地注意事项有几种1、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2、......


·实现质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实现质权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实现质权要满足哪些条件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发表权并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相反,发表权是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类,该权利由作者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二、著作权中人身......


·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
      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一、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


·离婚后女人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女人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后女人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积极的列举一些证据,向法官表明自己是更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的。尤其以以下几个方面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