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追加吗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追加吗?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子女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孩子的抚养费是根据孩子的时间需求支付的,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等。抚养费法律上没有具体的金额规定,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的,按照自身的情况给就可以,反正就是双方协商一下,可以愉快的协商就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和律师之间进行相关的委托事项办理需要签......


·仲裁终局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仲裁终局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算工伤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六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单位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单位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吗?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


·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一、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


·离婚男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在男女双方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是一个重点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案件里男女双方都想争取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但在有的案件里,男女双方......


·遗嘱有哪几种形式 ?
      遗嘱有哪几种形式?一、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


·股权转让违约金百分比为多少?
      股权转让违约金百分比为多少?一、股权转让违约金百分比为多少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是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


·患者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办?
      患者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办?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


·怎样认定个人的遗产债务
      怎样认定个人的遗产债务1、应当将遗产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相区别。家庭共同债务是指所有家庭成员作为债务人应担负的债务,其主要包括:(1)用于家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