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抚养权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1、没有抚养权不出抚养费时,子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父或母。
2、经法院判决依然不支付抚养费的,需要抚养的子女可依据法院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在抚养费的范围内强制扣除未支付抚养费一方的财产。
3、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涉及刑事犯罪,需要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对方消失不见也不消除对方应当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对方消失不见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取诉讼,要求消失不见的对方支付抚养费。
相关提示:
1、追索抚养费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对于幼时不知道可以起诉不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孩子来说,等到其知道时可能已经成年或即将成年,那么此种情况只要在诉讼时效内,依然是可以追索抚养费的。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子女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应当提起民事诉讼。
2、抚养费可因生活、学习等原因而增加。
我国法律规定,当子女因生活、学习等原因而需要增加抚养费时,抚养费可适当增加,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同意增加抚养费的,子女可以自己名义起诉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一、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二、现行“婚姻法解释(一)”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相关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有很多的公民认为自己和对方离婚还得不到孩子就开始无赖地不想给任何与抚养有关的金钱,这样的行为肯定是直接对孩子以后的正常生活有很多的伤害,所以作为受害的子女就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让法官用判决来要求对方给所有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借名购房政策房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借名购房政策房。实践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首先可能遭遇举报等风险。即便买了,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
·2018年增加抚养费是变更之诉吗?
2018年增加抚养费是变更之诉吗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属于变更之诉。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
·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少量的怎么处罚?
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少量的怎么处罚?一、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少量的怎么处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
·一、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由《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
·农村宅基地能否确权在城市户口子女名下
一、农村宅基地能否确权在城市户口子女名下?根据国家规定,这3种情况下城镇子女是不能继承的:1、子女户口迁出,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2、房屋年......
·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
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一、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办理公证后,公证文件能够作为法庭上的直接证据;其次,公证的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
·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我国经济发展的繁荣,不仅吸引了我国的一些投资者进行投资经营,还吸引了海外的一些企业家来华进行投资办企业......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即人民法院经审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