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休假的加班工资如何扣个税

公休假的加班工资如何扣个税?公休假的加班工资和当月工资加在一起计算个税,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二、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三、关于加班时间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关于加班工资的个税计算方法并没有什么其他特别的规定,实际上就跟之前的个税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而且在公休期间,除特殊情况之外,用人单位也没有权利强行要求职工加班的,公休并不是法定节假日,因此不能要求三倍工资的加班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


·非法持有枪支罪不可能判缓吧
      我国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分子,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依法判处缓刑。适用于缓刑的条件:(1)违法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许3年以下有期徒刑......


·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我们都知道银行在很多业务的性质上都偏向于公权性而不能由私人介入到有关国家属性的金融业务当中去,所以在聘请职工的时候也会特别注意其专业的素质以......


·卖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
      如果房子不能过户,那么建议去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在合同里备注清楚房子不能过户一般只是暂时情况,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可以备注这一条,同样是受......


·工伤认定统筹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统筹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日前,劳动行政部门因工伤认定的管辖权问题发生的诉讼案件也日渐突出。主要是由于工伤保险统筹全国不统一,各地实行......


·石家庄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是不可避免的,随着社会离婚率的上升,父母离婚后,为了能继续为孩子创造一个适合生长的环境,好的学习教育。那我们就更应该了解石......


·不能获得贷款可以退房吗
      由于房屋的价格比较高,很多需要买房的人往往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这些人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付房款。不过,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购房者......


·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哪些内容?
      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哪些内容?一、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哪些内容?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的内容主要是职员当月应获得的工资,具体的内容如下:(......


·私自卖炮是什么罪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权利解读——演绎权
      著作权中的演绎方法,主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和摄制。作品经演绎后,产生演绎作品。著作权中的演绎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


·一、离婚财产牵涉第三人怎么处理?
      一、离婚财产牵涉第三人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