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赠给孙子继承人同意才可以吗?

遗赠给孙子继承人同意才可以吗??如果有遗赠协议的话 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的;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还在世的情况下,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综合上面所说的,遗赠就是属于将自己的财产赠给法定继承者以外的人,对于遗赠的协议要大于遗嘱和法定继承,只要确定这份财产是属于自己的就不需要任何继承者的同意,所以,在处理时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确定这份协议的合法效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赡养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如何调解赡养纠纷?
      不少纠纷的处理方式中都有调解,而进行调解往往是由第三方主持的。为了保证能够调解解决纠纷,需要注意一下调解中的技巧。那么对于赡养纠纷来讲,调解......


·成都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成都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


·强迫他人吸毒罪有什么处罚?
      吸毒造成的危害相信您都很清楚,长期吸毒的人员不仅在经济上会越来越拮据,还有可能因为要获得吸食毒品所需要的金钱而走上犯罪道路。虽然说吸毒并不构......


·哪些情况可被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况可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


·企业公房拆迁有补偿吗 企业公房拆迁是否有补偿
      企业公房拆迁有补偿吗企业公房拆迁是否有补偿一、企业公房拆迁有补偿吗公房分为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拆迁中经常涉及到公房拆迁补偿问题。在拆迁过......


·网购电商公司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哪些
      网购电商公司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哪些随着网购时代的来临,目前我国的一些网络上的电商公司的发展状况还是比较乐观的。并且现如今我国的网购电商公司已经......


·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土地资源。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


·司法鉴定后多久开庭 司法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接到法院司法鉴定结果大约多久开庭?由法院来决定,一般1个月左右。司法鉴定和开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单说,司法鉴定是对专业问题的一种认定或固......


·无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


·个人股权转让税率多少?
      个人股权转让税率多少?一、个人股权转让税率多少?《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20%税率缴纳个人......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