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员工工资怎么发放?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一般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疫情期间,劳动者并未上班工作的,可以导致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而没有资金发放,相关情况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工资待遇而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还可以咨询劳动管理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在法庭上如何质证遗嘱真实性?
      一、在法庭上如何质证遗嘱真实性?怀疑不是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可以进行笔迹鉴定;怀疑不是立遗嘱人意识清醒时所立,纠纷双方就要提供相关证据或者法院......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每一个拥有劳动能力的人都会通过劳动来获取金钱养活自己,但是当人老了之后工作能力会有所下降,但是还想继续工作,那么可能有......


·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需要怎么进行?
      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需要怎么进行?船舶被扣押并最终被法院拍卖是行使优先权的唯一方式,法律并未要求必须是权利人中请扣押船舶,无需重复扣押产生优先......


·劳动仲裁单位上诉还可以强制执行吗
      不可以。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如果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方已经提起了上诉......


·女方出轨离婚证据都?
      女方出轨离婚证据都有哪些一、女方出轨离婚证据都有哪些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如果法......


·包头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近几年国家的高铁建设如火如荼,那么,包头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既然是征地,那么补偿标准肯定是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进行制定的,同时这些标准也会......


·放弃继承权可有附加条件吗?
      放弃继承权可有附加条件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在当代这个社会,很多人都从电视中或者是现实的生活中听到过招标这个概念,但是其实您知道的也就是表面的意思,并......


·离婚诉讼答辩期有什么技巧?
      离婚诉讼答辩期有什么技巧?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


·生活中,当我们在外面的时候,往往会由于粗心大意而不小心把东西
      生活中,当我们在外面的时候,往往会由于粗心大意而不小心把东西遗忘在外面,这个时候有的人看到别人遗忘了某物,就会在他人不注意的情况悄悄的把遗忘......


·同股不同权公司法规定属于有效吗?
      根据我国国家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占比与股东股权相挂钩,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但是也有部分情况是同股不同权的管理方式。那么,您知道同股不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