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申请破产的详细步骤

申请破产的详细步骤 企业破产条件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申请破产详细步骤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申请破产的详细步骤的知识,一共有六个程序,无论是站在怎样的角度来看完这篇文章的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很涨姿势。申请破产的过程中涉及到很多种债权债务的清偿,以及各种费用的清算,是一个很麻烦的步骤,因此我们建议您最好委托律师帮助您进行破产的相关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投资入股合同模板的内容
      投资入股合同模板的内容投资入股合同模板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_______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1、行为的方式不同。抢劫罪是由行为人对被害人当面威胁使用暴力,且明示......


·拐卖妇女买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要负刑事责任,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


·劳动争议调解前置是必须的吗
      劳动争议调解前置是必须的吗?发生劳动争议时很多人都会先选择调解,如果调解不奏效,才会选择劳动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首选方案,同时也是最佳......


·现代男醉驾身亡同饮人的过失行为与当事人最终死亡后
      现代男醉驾身亡同饮人的过失行为与当事人最终死亡后果之间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所以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同......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确认书如何书写?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确认书如何书写?在一段债务关系中,是要有债务人以及债权人的存在的。而在建立了债务关系之后如果其中的债务人一方在偿还了债务之后......


·土地被征地补偿款多久打款?
      在当代社会,一旦土地被征收的话,那么其中就会涉及到一个款项的发放问题,所以大家都比较着急,什么时候能够具体的将所有的现金都打到自己的卡上,一......


·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抗诉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抗诉的规定是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一、案情简介公司因长期亏损被效益较好的b公司兼并,a公司原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被兼......


·一般来说
      一般来说,在双方还未存在婚姻关系之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基本上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的。那么哪些情况属于个人财产呢?夫妻双方在婚前所置办的或者是购买......


·行政拘留后还会判刑吗?
      行政拘留后还会判刑吗行政拘留后不会再次判刑了。首先,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除此之外常见的行政处罚主要就是罚款了。行政拘留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