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务转让后,新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怎么办?

债务转让后,新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怎么办?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凡是涉及到债务问题的事情,您都会显得格外的关注。那么债务转让后,新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怎么办呢?下面的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一说关于债务方面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一、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怎么处理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所有在债务转移后第三人不履约债务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原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2、向法院起诉。二、债务转移与债务转让存在以下明显区别1、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债权人将和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也就是说,债务转移时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也就是说,即使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且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2、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将加入原合同或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如果是合同债务的全部转移,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当事人,即使是债务部分转移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当事人。但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非合同主体,第三人只能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将其作为合同当事人对待。3、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故而该债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但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当出现债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时,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而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三、债务移转的成立条件第一,须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之间达成的债务移转合同;第二,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即原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移转)的合同,由第三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须经债权人同意,才生效力,即免去原债务人的义务;第三,一般,须所承担(移转)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对于债务人必须亲自履行的债务,如技术服务合同中指定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等特殊身份的技术人员履行的合同,不得将债务移转。债务经债权人同意由原债务人移转于新债务人后,发生如下效力:首先,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从而使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免除了其债务,第二,新债务人可以援用原债务人的抗辩石油对抗债权人;第三,新债务人依据债务移转合同对原债务人所提出的抗辩理由不得用来对抗债权人。债务移转时,从属于债务的义务如利息的支付、不履行合同时应给付债权人的违约金、赔偿金一并移转。但其他人对债务所作的担保则必须经由担保人对债务移转亦表示同意后,担保人才负担保责任。以上文章的整理便是对于债务转让后,新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怎么办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您看完之后能够有所收获,在生活中遇到债务的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另外,如果还需要更专业的服务,建议您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面临破产能申请劳动赔偿吗
      可以。具体标准是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如何处理
      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如何处理1、从《劳动法》第91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要是单位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那此时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工伤,但前提必须是开车的司机和雇佣者形成劳务关系或者是劳动关系。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话,......


·一、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条例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条例如何规定的?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


·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如何操作?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如何操作??一、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如何操作?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程序:1、向工商局提交变更申请;2、银......


·转包合同无效是否影响承包合同效力
      1.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但并不影响承包人与......


·男方起诉离婚需要赔偿吗?
      男方起诉离婚需要赔偿吗?男方起诉离婚不一定需要赔偿,只有在男方确实出现了法律上规定是严重过错且伤害了对方权益的行为时,才需要给对方一定的物质......


·刑事拘留时间起算时间是哪天
      刑事拘留时间起算时间是哪天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合法么?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合法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合法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是绝对不合法的。因为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