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家庭的生活中

在家庭的生活中,父母有的时候会偏爱其中的几个子女,那么,父母严重偏心疼爱其他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父母严重偏心疼爱其他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是不可以拒绝赡养的。这在我国的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严重偏心疼爱可以拒绝赡养吗?不能。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的规定,可以知悉,该条文虽然规定父母与子女具有互相扶养的对等权利义务,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予以免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照料。赡养老人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得且也不能随意免除。根据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父母严重偏心疼爱其他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答案是不能,我们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是法定的义务,不可以也不能随意的免除。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除了物质上的,还要有精神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认定报销比例是多少?
      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所受到的伤害才能被称为工伤,工伤认定是有不同的级别划分的,根据划分的不同级别,工伤的报销也是不尽相同的。正因如此,我们......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一)客体......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


·一、深圳醉驾标准的处罚是什么?
      一、深圳醉驾标准的处罚是什么?深圳醉驾标准的处罚是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并视情节轻重可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刑罚,并处罚金;醉酒驾驶......


·新闻报道中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怎么处罚?
      新闻报道中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怎么处罚?一、新闻报道中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怎么处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过失致人重伤罪怎么认定
      若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过意,而是因为自己的过失给他人的人身造成了重伤的损害,这种情况下就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就会对行为人......


·上班时间打架不算工伤吗?
      上班时间打架不算工伤吗?上班时间打架不是因为工作受伤,不能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只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认......


·房屋土地使用到期后处理方式有哪些?
      房屋土地使用到期后处理方式有哪些?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


·离婚后可协议财产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可协议财产重新分割吗?是可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它当然是可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一是由双方协商一......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包含哪些
      合法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


·一般个人借条怎么写抵押车
      一般个人借条怎么写抵押车一、一般个人借条怎么写抵押车私人抵押车借条只有写明以下内容即可:双方的详细信息、借款内容、借款总金额、借款期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