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相关规定拘役需要法院判么?

根据相关规定拘役需要法院判么?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与有期徒刑差不多,都是关在大牢里服刑的意思,只能由法院判决,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权作出。《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二、拘役的法律特征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与其他刑罚的并罚如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从刑事处罚的期限上来看,拘役的处罚是比较轻的,这也就意味着,只有是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犯罪分子,才有可能会被执行拘役的处罚。对于任何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于刑罚本身就已经比较轻,故此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般是不能提出减刑等请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很多省市都在进行改造项目,其中不可避免的牵扯到征地拆迁,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也成为焦点问题,于是各省市也根据具体情况制......


·孩子是两人的
      孩子是两人的,父母没有决定权,即使离婚了,孩子还是两人的,孩子的去从由孩子自己决定,父母打翻天也没用。二、如果是协议离婚,孩子跟谁,户口在哪......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一、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吗?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吗?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我国法律当中规定合同不能够违反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


·常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非法拘禁行为剥夺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而这恰好是《刑法》保护的法益,因此在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非法拘禁行为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这里就说到了对非......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不过却没有一个罪名在这四个方面的内容都是完全一样的,否则的话也就不好区分不同的犯......


·工伤认定单位不申报怎么办
      判断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人身损害是否构成工伤,肯定是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才行,而此时就需要有人申请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劳动者所在的单位......


·盗窃1万判刑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盗窃1万判刑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


·一、醉驾不出检验结果合法吗?
      一、醉驾不出检验结果合法吗?醉驾不出检验结果,显然是不合法的。在《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中规定,从抽血样送检到将血检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拘役需要法院判么?
      根据相关规定拘役需要法院判么?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与有期徒刑差不多,都是关在大牢里服刑的意思,只能由法院判决,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权作出。《刑事诉......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一般公司举办大型活动的时候,需要租赁一个活动场地。公司行政部需要和出租方签署一份场地租赁合同,将租赁场地用途、租金等信息约定明确。那么场地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