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吗?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吗?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我国法律当中规定合同不能够违反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规定是什么?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规定是什么?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其构成要件是: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合同如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那么就需要进行一定的处罚,一般情况下是合同无效的。恶意的串通损害到国家集体或者第3人的利益,将会导致合同无效,甚至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遗嘱未写明多少财产是合法的吗?
      一、遗嘱未写明多少财产是合法的吗?最好在遗嘱里写明继承的财产明细。如果是现金最好写明金额;银行存款的写明开户行、账号、户名、金额;房屋的写明房......


·浅谈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在实践中,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经常容易混淆,因为两者都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并且都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但是两者又有严格的区别。接下来,......


·离婚财产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离婚财产女儿是否有继承权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


·离婚诉讼被告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
      离婚诉讼被告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可以的,应当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


·有人上门寻衅滋事该怎么办
      有人上门寻衅滋事该怎么办一、有人上门寻衅滋事该怎么办有人上门寻衅滋事是可以被定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


·信用卡诈骗从犯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一些重大的信用卡诈骗案都是由团伙作案,其内部分工非常清晰,有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只要是团伙作案,就有主犯和从犯之分。通常来说,主犯承担的......


·发明专利的的保护期限有多久
      发明专利的的保护期限有多久一、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流程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二、发......


·面临“司法强拆”,被征收人是否还有救济机会?
      一、面临“司法强拆”,被征收人是否还有救济机会?  被征收人在面临司法强拆时,可以采取以下的两种途径进行救济,即  (1)在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审......


·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只有一些正规的用人单位才会和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所建立的劳动关系都是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


·政府征收宅基地具体怎么补偿?一平方宅基地能补偿多少?
      一、政府收宅基地具体怎么补偿?一平方宅基地能补偿多少?  1、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为: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多少年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多少年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