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香港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香港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二、抚育费给付期限是怎么样的?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是由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进行给予,不管在哪个地方的人支付的费用都会以孩子的利益为前是来进行给予,双方最好在此之前协商好,只要给予的费用不会让自己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难,那么这都是可以得到认可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包括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包括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


·我国有民事诉讼虚假诉讼罪吗
      我国有民事诉讼虚假诉讼罪吗?我国刑法中有诉讼虚假诉讼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民法通则第121条也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侵权行为规定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确立了国家的民事......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根据夫妻两个人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


·夫妻俩单方面立遗嘱怎么写?
      夫妻俩单方面立遗嘱怎么写?夫妻俩单方面立遗嘱的内容不得侵犯另一方权益,更不可以有非法要求,被继承人只能处决属于自己的财产(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只能......


·没有购房发票,会遇到什么问题?
      没有购房发票,会遇到什么问题?第一,没有购房发票就无法提取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中,包括了购房合同原件、首期付款购房发票,商品房预售......


·一、分割财产不执行的话怎么办?
      一、分割财产不执行的话怎么办?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


·公司法中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人需要费用吗
      公司法中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人需要费用吗?在现实生活当中,公司法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注册公司时是一个人,有可能之后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这些都......


·一、工程逾期一天违约金多少钱?
      一、工程逾期一天违约金多少钱工程逾期一天违约金200元左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