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刑事诉讼法延长拘留时间后最长是多久?

我们知道,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适用也是比较严格的。因此,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对刑事拘留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可是会有这样的问题,新刑事诉讼法延长拘留时间后最长是多久?新刑事诉讼法延长拘留时间后最长是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如果超过这一期限,当事人可以申请释放。而且37天只是对那些多次作案的嫌疑人。对于初犯,最长的拘留时间为14天。所以,新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拘留时间的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驾驶人员无证驾驶最少拘留几天?
      驾驶人员无证驾驶最少拘留几天?无证驾驶属于比较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而要是被交警逮着驾驶人有这样的情况,自然就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


·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
      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一个企业,生产运营各方面都需要资金,所以企业融资,就是一个企业资金的筹集的行为和过程,是一种必备的行为。公司的正常生......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如何量刑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量刑1.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欠很多网贷还不了怎么办?
      欠很多网贷还不了怎么办?网贷也就是网络贷款,近段时间网络上的裸条事件增加了您对网贷的恐惧心理。网络贷款虽然快捷方便,但是利息比普通贷款高出许......


·公司辞退10年以上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10年以上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辞退10年以上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


·购买顶账房有没有违约金?
      购买顶账房有没有违约金?购买顶账房签订了合同也有违约条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可以随便约定试用期吗?
      虽然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员工约定试用期,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多数单位都是作出了试用期约定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可以......


·申请破产的详细步骤
      申请破产的详细步骤企业破产条件(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
      您都知道成立一个公司,是非常复杂的,它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并且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设立。同时公司当中必须要有公司法人来代表公司对外从事一......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一、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要约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


·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会被法院受理吗?
      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会被法院受理吗?一、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会被法院受理吗?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可能会被法院受理,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